1、招标条件 安宁市实验学校石江校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已由安发改投资【2015】249号、27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实验学校、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实验学校石江校区。 2.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绿化用地整理、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地被种植及养护等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及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图要求。(2)、管护期:乔木、灌木、地被及花卉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成活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及合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一级项目负责人证书。 3.5.其他: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的绿化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6 日至 2016年 12 月 30 日,(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B-A#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投标单位的法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园林绿化工程一级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合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同时递交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 20 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实验学校、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实验学校、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 0871-68690616
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保利宁湖峰境商业街B区B-A#商铺 联系人:周工、陈工 电话:0871-68709518、13888389963、13608809576 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