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LW2016-010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莲前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92-59666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址:思明区禾祥西路39号毕升印刷厂侧门2楼 联系电话:13859917347 采购项目名称:前埔社区柯厝路景观改造工程 来源:非市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4.77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期内(可追溯至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即日起至 201 7 年 1 月3 日下午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1 月 19 日下午14时30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39号毕升印刷厂侧门2楼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项目经办人:蔡小姐 138599173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其他: 发布时间为:2016-12-27 18: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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