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闽侯县大湖乡东墘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招 标 公 告)
信息编号: 269987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闽侯县大湖乡东墘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招 标 公 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闽侯县大湖乡东墘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招 标 公 告)
2016年12月28日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6147
开标时间:2017-01-13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61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县大湖乡东墘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以严批(转)380号(2016年4月1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东乾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9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大湖乡东墘村美丽乡村景观工程,内容为园林建筑、绿化景观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79948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
(1)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2)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12根据榕建筑[2016]24号文规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15日内,向福州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侯建综[2014]15号文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2月27日9时 00分至 2017  年01月03日17时 00分通过  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招投标系统(闽侯)客户端版本V2.4.3.2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年01月03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2017 年 01月05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3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 闽侯县大湖乡
电子邮件:   /   
电  话:1380500214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44栋2901室,邮编: 350007 ;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862880        传真:  0591-87862880  
联系人:   小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报名期限: 2016-12-27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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