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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69997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穗开发改[2016]9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2016〕9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设计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20-2806803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郑工联系电话: 020-376072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在黄埔区科学大道
四、项目概况: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道路长5公里,绿化总面积约320000平方米。主要实施该路段绿化升级改造,包括道路绿化、重要节点、山体坡面、滨水绿地等景观改造配套设施和公用工程。投资总额为7505万元,其中建安费6412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造价:
项目编号:标段1:JG2016-9975
标段2:JG2016-9975-002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按项目总投资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1:工程范围大观路——科珠路段,起点里程K0+000,终点K2+460,景观绿化带抽疏,打造交叉口节点空间,修补树池,修整及堆坡微地形,修剪山体边坡地被等。工程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标段2:工程范围科珠路——开创大道段,起点里程K2+460,景观绿化带抽疏,打造交叉口节点空间,修补树池,修整及堆坡微地形,修剪山体边坡地被等。工程费约3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具体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1个或2个标段的投标,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的不可以兼中,只能中2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如投2个标段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1)2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各自推荐中标候选人。
(2)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且在2个标段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评审排序及替补后排名),则向其发出第1标段的中标通知书,自动放弃第2标段的中标资格,第2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名次按排序依次上升。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标段的先后排序为:标段1、标段2。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6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17年1月20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1月20日14时15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标段1为40万元,标段2为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对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时仅递交标段1的40万元即可。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3、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投标人自2014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2)①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资料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即通过业绩审查。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行为”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28068037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
十七、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gzjl
  发布日期 2016-12-29

报名期限: 2016-12-2920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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