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0048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南 | ||
工程名称: |
濮阳县清河沿岸景观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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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清河沿岸景观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2.2 投资金额:约1400万元。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标段信息:濮阳县清河沿岸景观施工(长庆路—大庆路)。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工 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如经网上查询有在建工程,则无条件按无效标处理;企业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网络截图,以网上查询为准,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3.1.3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具备相关专业上岗证;企业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网络截图,以网上查询为准,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3.1.4 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经理分别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公示网上截图,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3.1.5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3.1.6 2014年、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获取信息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5.2 未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先到濮阳市阳光大厦申办投标单位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后,再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7.2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93-3278976 13303938510 招标代理: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3—2060918 13030303739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 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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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29至 201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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