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淮河滩涂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D建施招FT-2016-212 发布日期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县淮河滩涂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 报名时间于 2016 年 12 月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委三楼)现场报名。 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业主)凤台县水利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商业银行融资贷款 招 标 人凤台县水利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凤台县发改委凤发改投资[2016]383号、凤发改投资[2016]384号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第一部分:淮河沿线凤台段堤内滩涂生态修复工程。整治永幸河至凤台一桥东、西岸滩涂,一桥至石湾村东岸滩涂,二桥至何台渡口西岸滩涂,面积约7070亩。 第二部分:淮河风情旅游观光带凤台段景观提升改造。总面积约7724亩。 总投资约96000万元。 建设地点淮河沿线凤台段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个月,开工日期2017年6月,完工日期2020年6月。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地形测绘、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符合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资质要求1、财务要求:非联合体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整。 2、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非联合体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自2013年1月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工程造价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中标查询网址及截图。 4、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称;非联合体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投标人不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时,可以与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报名资料(1)授权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业绩证明资料; (5)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联合体投标提供双方资料,否则不接受报名。 注意:招标人仅接受报名材料齐全的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复核的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报名合格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最终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地点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凤台县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www.ftxztb.cn/FengTai) ■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nsztb.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台县水利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凤台县永幸河灌区管理处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陈广明邮 编:230051 联系人:孙虎联 系 人:占素敏、王荣松、赵文博(项目经理)(902室) 电 话:0554-2311406电 话:0551-62220297 传 真:0551-6222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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