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36团(小拐镇)景观风貌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师发改投资【2016】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第八师136团,建设资金来自师市预算内资金+团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八师136团(小拐镇)景观风貌工程 2.2 建设地址:第八师136团 2.3 建筑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39359平方米,绿化面积33441平方米,广场铺装775平方米,园路面积5518平方米,停车位,景观亭一座等 2.4 结构类型: 层数: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文)规定。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月 3日至 2017年 1月 8 日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 月 日至 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八师136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第八师136团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俎新华 联 系 人:谢芳 电 话:13899560231 电 话: 6659889 13999535686 传 真: 传 真: 0993-2601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1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