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20170016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郑州市白沙组团贾鲁河综合整治配套工程(景观绿化)施工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从 2017-01-04 16:00 至 2017-01-10 17:00 网上报名时间从 2017-01-04 16:00 至 2017-01-10 17:00 公告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组团贾鲁河综合整治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白沙组团贾鲁河综合整治配套工程(景观绿化)施工 2.2项目概况:起点为前程路,终点为万三公路,全长4.8km,建设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包含土石方、园建、绿化栽植及附属物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一标段:郑州市白沙组团贾鲁河综合整治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左岸; 二标段:郑州市白沙组团贾鲁河综合整治配套工程(景观绿化)右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不含试壹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5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5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能够证明业绩符合资格要求则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报名时需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能够证明业绩符合资格要求则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5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10 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3.12本次招标除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联合投标外(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不允许其他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及挂靠、借用资质。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3.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6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留存能反映业绩规模的关键页复印件); 4.3.7提供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4.3.8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9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10 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11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12 联合体协议(若有); 4.3.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3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5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3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303房间(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9.4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9.5 电 话:0371-68865980 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