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洛江区滨江路南段、安吉路聚融韵动领地前公园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16]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9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8.2775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苗木种植后养护期一年(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计取);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工程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现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5]51号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 月 3 日 8时00分至 2017年 1 月 9日 17时 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施工图纸另计(如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635512。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时00分前汇到(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帐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18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建招字[2016]191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注:若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具体事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投标人可自行到www.fjjs.gov.cn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中心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虹公路塘西科技大厦四楼,邮编:362000
电话:13960228839
联系人: 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翡翠山庄明珠路30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635512、15159504595 传真:0595-22635512
联系人:小杨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督部门: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27建行大厦2/3层
电话: 0595-226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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