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王石线南延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如皋市王石线南延绿化养护工程已列入2016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如皋市王石线南延绿化养护工程的起终点为红旗路至S336,长约14.5公里,绿化面积262643.4平方米,主要绿化品种为香樟、棕榈、红叶石楠,海桐,百慕大草皮等。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如皋市王石线南延绿化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即RGSG1625合同段,招标内容包括上述合同段范围内绿地及苗木的浇灌排水、施肥(不含肥料)、除虫、修剪造型、中耕除草、树木扶正、绿地清洁卫生、台风抢险、绿化设施维护及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 2.5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绿化养护二级标准。 2.6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月26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月25日。 2.7付款方式:本工程养护期内业主每月根据承包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考核和计量,养护单位工程计量款中5%为质保金,工程计量款每年年底统一支付,养护期满经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应付款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6日以来独立完成过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工程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分包业绩不作为本项目的业绩。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4)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乡镇级职称除外。 上述专业以职称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有管辖权的第三方出具的证明且其证明内容能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须在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缴费证明和官网内容均应满足要求。(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人员最近一年养老交纳单位为准)。 (4)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必须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投标人可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登录” 系统进入,自行维护并及时更新本单位的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内容。对照上表,如有需要补充提交审核的,应最迟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工作日到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审核(南通市外企业可到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3号窗口申请审核,审核标准见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告”栏)。 (5)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投标相关事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7年1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9: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200元/投标人,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电 话:0513-87539026 联 系 人:刘赟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0513-85156010、15062743876(范) 传 真:0513-87690668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RGSG1625.xls<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