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红花南北路绿化提升工程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70105011 成都-金牛区 2017年01月05日发布 2017年01月10日15时0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6】49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17001。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红花南北路绿化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驷马桥辖区 实施时间 1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对驷马桥辖区红花南北路行道树进行更换、树池整修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区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红花南北路绿化提升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将银行转账回单、开户银行许可证扫描件发982412031 @qq.com邮箱,并在转账单上注明“*****工程比选保证金”在随机抽取前提供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 5、无重大责任安全和质量事故发生、无违规行为,投标过程中未被相关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中选人压证人员未参与本次施工管理、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建工程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终止合同,所做工程不予计量支付; 6、所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 7、请各报名单位对提交的资料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按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执行。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1月0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1月10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城隍庙分理处 账 号:0211 1101 0120 0100 0503 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61.263.06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1月10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驷马桥街道办事处 邮 编: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3373966 传 真:028-83335427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1月05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