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增城区环境整治工程(石滩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xml:namespace>JG2016-10081)补充公告?xml:namespace>
?xml:namespace>广深铁路增城区环境整治工程(石滩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6-10081)招标公告于2016年12月3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于项目调整,现对招标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及本补充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及本补充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为准。
根据穗建市政函﹝2016﹞2262 号要求,?xml:namespace>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现对广深铁路增城区环境整治工程(石滩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深铁路增城区环境整治工程(石滩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xml:namespace>联系人:单主任联系电话: 020-829262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20-8755401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
四、项目概况:本次环境整治工程范围位于广深铁路增城区石滩镇龙地村、石厦村路段,总投资约2500万元。本工程共分两个部分工程实施:
第一部分工程为广深铁路城市东入口走廊工程,项目位于石滩镇龙地村,长约2公里,增城与东莞交界处至江龙大道北之间铁路两侧各10-20米范围。招标内容包括:设置城市门户景观标志物、铁路沿线环境改造工程、市政工程、绿化改造提升及土方工程等。
第二部分工程为广深铁路增城区石滩石厦整治工程(含石滩石厦湿地公园一期工程),项目位于石滩镇石厦村。招标内容包括:约3000平方米堤岸道路改造,桥梁改造一座,铁路沿线约800米绿化改造、排水边沟改造。包括对场地进行微地形处理,河岸加固美化,绿化改造,景观园路及构筑物工程,配套实施桥涵美化,园林、给排水、电气、标识系统等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6-10081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3.2设计部分
3.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3.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3.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经区财政评审机构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进行施工。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3.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08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4、计划工期:
4.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4.2勘察工期: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4.3施工工期: 90日历天竣工,从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放线、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1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1月1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
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报名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投标担保、投标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发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
5?xml:namespace>、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道路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①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xml:namespace>(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三、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96.42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4.558万元;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2162.862万元)。
2、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的招标控制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费用结算时,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费率浮动率必须与投标时所报的费率一致。
3、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费用结算时,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费率浮动率必须与投标时所报的费率一致。
4、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或广州市增城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7、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电话:020-82926222;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东西大道群众活动中心7号楼规划建设办。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情况。
4、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月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深铁路增城区环境整治工程(石滩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序
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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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施工部分 |
2 |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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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须提交书面资料)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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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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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5 |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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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须提交书面资料)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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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须提交书面资料)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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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须提交书面资料) |
8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交书面资料) |
9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交书面资料) |
10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
|
须提交书面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勘察设计部分 |
11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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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
12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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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
13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
|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
14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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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
15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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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
16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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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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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
|
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
注:1、本表第11~15项应确保在评标期间必要时可以提供原件备查。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企业自负。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市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市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市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市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xml:namespace>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
5、其他:(投标人自行协商增加)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