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建招〔2016〕8226号 开标时间:2017-02-07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新城大道工程已由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2012〕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经济开发区小蕉园区东南部; 2.2. 工程建设规模:景观及绿化工程总造价约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梅列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新城大道工程(K0+000—K1+970段)景观、绿化工程、绿化用水、景观照明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1997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JJA3 82-2012)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含CAD版)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年01月13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2017 年01月16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闽建筑〔2005〕69号文和闽建筑〔2007〕34号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人民币拾陆万元整。 6.4.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出具。 6.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6.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递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7. 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7日上午9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三明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三明公共资源易网(www.smggzy.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志超0598-8883026、吴彬0598-891027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瑞云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梅列区政府附楼二层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254580 ,联系人: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邮编: 365000 ;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5106680/85 ;联系人: 张工、周工 。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8590002 ;联系人: 小罗 。 传真: 0598-8590002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0211020010000045207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59387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
监督部门: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0598-826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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