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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沈部队园区绿化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本工程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军区工程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 驻沈部队经适房园区绿化工程招标 ;
项目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青海西路16号 ;
招标规模: 1个标段,绿化面积约?xml:namespace>100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2017 年 5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日历工期92天;
质量标准: 优质;
合同估价: 约370万元;
招标范围:园区绿化、景观、道路、水电施工等(具体以清单为准) ;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计价方式: 清单计价法 ;
最高限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 ;
合理报价区间: 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算方法设定;
投标保证金:5万元(不接受现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汇款或支票的方式递交);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格的10%(现金或保函) ;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报名时间: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17时。
二、报名者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必须是在大陆注册的境内中方独资法人企业;
(二)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园林绿化壹级资质,3年内(2013年到2016年,下同)在项目所在地内拥有8项(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三)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报名者的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以相同职务3年内在项目所在地3项(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现场施工的管理经验;
(五)未被军队和本工程所在省的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未在军队和地方建筑企业黑名单处罚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出现本条情况的也将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
(六)母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或同一企业的两家分公司,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将失去资格预审资格。
三、报名受理
1、被邀请人如有投标意向,必须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以送达或传真方式)递交《投标意向书》。《投标意向书》格式见附件,并由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存在下列问题的,报名无效:
(1)本工程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军区工程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2)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
(3)《投标意向书》与本公告附件格式不符、无公章或内容不齐全的;
四、费用承担
报名和参加资格预审的费用自理。
五、资格确认
本项目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当符合条件要求的报名者过多时,将采取预审评分的方法,确定10名单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符合本公告报名者资格条件要求的,才能获得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格。资格预审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率达到或超过60%)的且得分排名处于前6名的报名者将获得投标资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应由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前往办理。后续事宜,由招标人另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沈部队住宅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冰 周颖慧电话:13998382148 18640023950
传真: 25281450
驻沈部队住宅新建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附件投标意向书(样张)
(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满足(招标工程名称、招标批次和标段)招标的所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并承诺在投标中坚决杜绝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具备专业级资质,年内拥有项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具体为:
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价格项目特征开竣工时间质监结论
(二)我单位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我单位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依据和凭证;
(三)我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备资格,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拥有以相同职务年内项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的管理经验。业绩具体为:
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价格项目特征开竣工时间质监结论
(四)我单位年内在辽宁省和沈阳军区范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
现予以报名,请受理。
联系人:电话:
(报名人全称,公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