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城关镇第二水厂景观绿化工程厂区及泵站绿化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业主为南漳县水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漳县丰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第二水厂厂区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2014年6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总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留复印件备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3.3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年 1 月 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南漳县丹阳大道与金漳大道交汇处)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7-9月份社保缴费发票),且不能中途更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购买招标文件后须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 2 月 7 日下午16: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10 日下午 14时00分,递交地点: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南漳县丹阳大道与金漳大道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nz.gov.cn)、南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nzzwfw.cn/ggzyjy.actio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漳县水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漳县城关镇 联系人:邹勇 联系电话:18972217831 招标代理机构:南漳县丰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漳县卞和路151-3 联系人:桂连友 联系电话:0710-524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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