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林业局的委托,对“新安县枕头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新增项目及世纪公园管理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枕头山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新增项目及世纪公园管理房项目 二、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07号 代理公司编号:HNJD【2017】002号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挡墙、硬化、围栏、景石置放、雨污工程、管理房等内容。 2、建设地点:一至四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枕头山公园,五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世纪公园。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枕头山公园挡墙及西大门门口硬化,预算260万元。 二标段:枕头山公园边界围栏及公园出入口工程,预算350万元。 三标段:枕头山公园景石置放、步石置放及板厂东雨污工程,预算260万元。 四标段:枕头山公园东入口景观桥工程,预算240万元。 五标段:世纪公园管理房项目,预算260万元。 (备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按标段排列顺序中第一个标段中标。) 4、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37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报名资料的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2015年12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3、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图纸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2日上午9:30整; 2、开标地点: 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代理机构开标人员名称:任小敏、李伟 十、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中标 人支付。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安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八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912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3937901891 0379-60112836 联系邮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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