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9.020.021.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园林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采购预算: 标段划分采购预算(万元) 一标段:2017年天泽大路绿化工程436 二标段:2017年天青路绿化工程55 三标段:生态大街补植工程74 四标段:2017年南三环绿化补植工程227 五标段:2017年临河街绿化工程234 六标段:2017年银屏路绿化工程255 七标段:2017年新城大街(中石化加油站段)绿化工程;2017年新城大街与师大人文学院交汇补植工程115 八标段:2017年擎天树街绿化工程;2017年启明花园南胡同绿化工程53 九标段:2017年净月潭公园正门补植工程;2017年文冠街(紫杉路至蓝桉路)绿化工程48 十标段:2017年小合台庭院绿地补植工程;2017年半山洋房小区入口绿化工程;2017年金惠街绿化工程60 十一标段:2017年森杨路人行道铺装工程248 十二标段:2017年天青路铺装工程;2017年天普路渠化岛铺装工程107 十三标段:2017年金宝街道路铺装工程;2017年金河街铺装工程139
2.2 项目地点:净月开发区内。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至九标段: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7月30日(养护期至2019年5月30日); 十标段: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7月30日 (2017年小合台庭院绿地补植工程养护期至2018年5月30日;2017年半山洋房小区入口绿化工程、2017年金惠街绿化工程养护期至2019年5月30日); 十一标段至十三标段: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7月10日。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至十标段: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一标段至十三标段:铺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十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十一标段至十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4.2015.2016)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最多可同时参与以上标段中二个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 2017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标段至十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十一至十三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二标段、三标段300元;四标段至七标段500元,八标段至十标段300元;十一标段至十三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一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三标段1万元;四标段至六标段3万元;七标段2万元;八标段1万元;九标段8仟元;十标段1万元;十一标段3万元;十二标段、十三标段2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银春 电 话:0431-845294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2017年1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