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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2017年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2017年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3、工程内容:全商务区绿化养护(含17个地段),总面积36.3万平方米。
4、投资额:110万元
5、质量标准:一级养护质量标准(除海滨路商务区段草坪为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外)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年2月20日上午9:30
三、养护开始、结束时间:
2017年3 月1日— 2018年2 月28日日历日:365天
四、投标保证金:2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网上报名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提供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如果报名时不能提供,开标前必须提供,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
(7)近三年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 月13 日至2017 年1 月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联系人: 鲁国锋
联系电话:0429-3071007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2017年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