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0567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绿化项目已由 郴州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郴发改备字【201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绿化项目2.2 建设地点:郴州市燕泉南路35号2.3 建设规模:约20000m2(含铺装约10000m2)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要求。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其中苗木部分一年内100%包存活。2.7 招标范围: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绿化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持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不能是企业法人或技术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保证金汇至:郴州市长顺招标代理服务中心开 户 行:郴州农商银行中兴支行账 号:900 2205 000 954 5675 012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绿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鑫沙苑绿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3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2月6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5.4 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帐单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报名:有效单位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本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1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人)、施工员证(2人)、安全员证( 1 人)、质量员证(1人)证件及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202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受理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6.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清单另计,售后不退。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放。6.5 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招标人报名前需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南地质勘察院内部网站》。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湘南地质勘察院纪检监察室。 刘湘南 电话:0735-2150275 手机:13975530211 10.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新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35号联系人:丁先生电话:18007359333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202室项目联系人:尹女士电话: 18973505899 / 0735 - 8881558 |
报名期限: | 2017/1/13至 2017/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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