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新建道路(林区道路)工程 批复文号 华发改〔2016〕246号文 批复单位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民委员会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招标项目编号:华交施招2017-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新建道路(林区道路)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6〕2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全长约2.1公里,路基宽7.0米,路面宽6.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为20厘米(首期建设内容:路基土石方工程、圆管涵工程边沟排水工程,二期建设工程内容: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参考价:3426634元(首期1785850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 2.5建设工期:20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中标价大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1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2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 3.2信誉要求: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 4.1.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技术负责人职证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C证) 4.1.5、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近三个月(10、11、1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证明)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9、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11、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1.12、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现场报名。 4.2、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自行到现场踏勘,踏勘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的安全员共同踏勘现场,并在现场拍摄具有代表性的照片(例:路牌、路标等,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照片交招标人确认后盖踏勘证明书印章(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盖章时间从:2017年1月17日9:00时~11:00时、15:00时~17:00时,盖章地点: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村委大楼内;(盖章时需携带踏勘现场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踏勘现场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核验)。 4.3、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投标人于2017年1月20 ~26日(上班时间)到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08:30~0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点: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内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662278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22139
日期:2017年1月12日
附件1: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新建道路(林区道路)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企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安全员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新建道路(林区道路)工程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1、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现场踏勘后到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盖章时需携带踏勘现场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踏勘现场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核验。
招标人:五华县岐岭镇皇华村民委员会(盖章)
发布人 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