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 定于 2017年 1 月 19 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万田乡荷塘村村庄内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在万田乡荷塘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村内石板路面铺设,卵石铺设路面等工程,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为 30 日历天。项目预算价为296578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92%,即272852元(精确到元),投标报价在272852(含)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231924元(精确到元)。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 C 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有衢州市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5000 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9 日 14:30 时,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3)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5%(若有甩项则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措施费付清),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5%。5%余款作为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无息)。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10%的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附:1、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 (盖章)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话: 13757056756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平 电话: 3032858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1 月 16 日
报 价 函 致: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 (发包人名称)经研究万田乡荷塘村村庄内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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