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产业集聚区食品路南段新建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产业集聚区食品路南段新建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01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3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延津县产业集聚区 2.3.4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3.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3.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招标文件:800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3703737276 联系电话:18537888882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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