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编号: 270671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6〕12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12月


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榄核村民生河
美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6〕12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现对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标段一: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
标段二: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20-84927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39914945、137518570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标段一: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新地涌位于榄核原政务服务中心以南至榄核派出所后榄核村2队耕地之间,全长约1.5公里铺设花岗岩地砖,河涌两岸砌筑毛石挡墙琥珀并增设护栏,并设置花岗岩休息石凳及河涌两岸整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总投资约600万元。
标段二: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对榄核村民生河北岸试验段长1公里(单边),现状道路为混凝土路面人家路,横断面面宽为2米,需对人家路进行修补、通过砌石挡墙拓宽路面2米,以及对民生河岸边进行绿化升级改造,增设两岸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北岸河道设置仿木护栏或花岗岩护栏等设施,岸边增加景观小品、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提升北岸环境的品质。总投资约58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各标段项目编号: 
标段一项目编号:             
标段二项目编号:             
2.2各标段工程名称:
标段一工程名称: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
标段二工程名称: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
2.3【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
招标内容、规模: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新地涌位于榄核原政务服务中心以南至榄核派出所后榄核村2队耕地之间,全长约1.5公里铺设花岗岩地砖,河涌两岸砌筑毛石挡墙琥珀并增设护栏,并设置花岗岩休息石凳及河涌两岸整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新地涌两岸约1.5公里休闲绿道建设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484.442559万元;
标段二:
招标内容、规模: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对榄核村民生河北岸试验段长1公里(单边),现状道路为混凝土路面人家路,横断面面宽为2米,需对人家路进行修补、通过砌石挡墙拓宽路面2米,以及对民生河岸边进行绿化升级改造,增设两岸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北岸河道设置仿木护栏或花岗岩护栏等设施,岸边增加景观小品、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提升北岸环境的品质。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榄核村民生河美化升级改造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446.230895万元;
注:1、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1个或1个以上标段的投标,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1个标段。评标时2个标段同时进行,按照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确定其为招标控制价金额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01月13日 0 时 0 分至 2017 年 02月 08日11时 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 时 0 分,截止时间:2017 年 02月 08日11时 0 分。
2. 开标时间:2017 年02月09日 14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人如同时申请投标两个标段的,各标段的投标登记手续及投标文件均需单独进行登记及提交。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标段一:5万元;标段二: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除第4、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付工   电话:020-8492715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新地路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发布人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1-16

报名期限: 2017/1/13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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