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夜景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0704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夜景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夜景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夜景灯光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学校校内。 


三、工程概况:LED夜景灯光调试安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材料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审核报告书为淮。 


六、合同价款:按预算审核价108932万元下浮10%作为发包价。 


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到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学校报名。 


八、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弱电工程(或城市照明工程等)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的福建省内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备注:中标候选人原件备查)。 


九、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交18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天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天内退还。 


十、开标时间及评标方法:2017年1月23日上午9点,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十一、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俞玉芳 


联系电话:86099395 手机: 


13665088128 


教育局监督电话:85210463 86002299 






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 


2017年1月16日 




附件:招 标 须 知 


一、工程名称: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夜景灯光工程。 


二、建设单位: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 


三、建设地点: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学校校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合同价款:按预算审核价 108932元下浮10%作为发包价为98038元。 


六、招标项目:一般土建施工项目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七、招标人的资质要求: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的福建省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1800元人民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工后10天内退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逾期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有关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勘察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十二、工程控制价依据: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预算审核价的基础上下浮10%(即98038.80元)。 


十三、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报总价(即98038.80元)。含脚手架、机械费、税费、管理费、劳保费等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隐蔽工程和临时变更的除外)。 


十四、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十五、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合同价的80%;完成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发包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余下部分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一年。 


十八、开标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9点,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准时参加。 


十九、开标地点:福清市滨江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二十、开标程序:开标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实行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抽签前由主持人宣读招标须知,并经投标人承诺,无异议后开始开标。 


二十一、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人身安全或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经济赔偿并作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报名期限: 2017-1-1720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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