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林市临桂中心公园-山水大道北侧园林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ZHZB2016-GL-032G)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内 合同估算价: 约950万元 要求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须为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毕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7 年1月17日至 2017 年1月 24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专职投标员)凭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专职投标员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凭身份证及专职安全员凭身份证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持企业法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备案的招标文件,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及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上公布。 8.交易服务单位 临桂建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3-558083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林市新城中心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212号 地 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3号维也纳酒店4楼407室 邮 编: 541002 邮 编: 541002 联 系 人: 宋超 联 系 人: 伍工 电 话: 0773-3857001 电 话: 0773-2899031 传 真: 传 真: 0773-2899031 日期: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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