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龙王河景区生态农业观光基地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龙王河景区生态农业观光基地项目,已经莒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莒南县财政局以莒扶审字【2016】3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村集体筹资,招标单位为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为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莒南县坊前镇郑家相邸村;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坊前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大棚建设、水利配套基础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协调当地关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四、投标报名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 1月2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政务大厅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营业执照; 4.2、资质证书; 4.3、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4.5、拟承揽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近年来承揽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4.6、拟承揽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或2016年度,需明确到个人),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7、企业所在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市场行为证明; 4.8、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9工程所在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4.10企业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网页查询打印截图; 4.11企业须出具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3份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封面注明“莒南县龙王河景区生态农业观光基地项目项目报名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1月 17日至 2017年1月22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资料售价300元,支付方式为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并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基本账号转账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5-88110104001653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投标保证金1.5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邮箱jrzb007@163.com)告知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7日 9时 30 分。 标书投送地点: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6.3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 年2月7日 9 时30 分。 开标地点为: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一开标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书记 13562975738 代理单位: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9-8116058 15265157516
发布人:临沂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6时58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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