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03 开标时间:2017-02-10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晋安区连江路岳峰段景观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6】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路岳峰段;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金海湾海鲜楼3层,檐口高度9.9米;百合花照相馆沿街店面3层,檐口高度9.9米;味域拉面馆沿街裙房2层,檐口高度7.85米;油监室办公楼3层,檐口高度10.8米;油监室公寓楼5层,檐口高度15.0米;油监室宿舍及食堂3层,檐口高度11.1米;公建处办公楼3层,檐口高度10.5米;干部宿舍7层,檐口高度22.2米;共计8幢楼的景观整治;招标内容包括外立面装饰改造、平屋面改坡屋面、新增空调架、原装饰面铲除及修补、平屋面防水、门窗拆除换新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0556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9时00分至2017年1月23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下载(V4.5.2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售价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路28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83663584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3459170411 传真:0591-83517666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700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3821697)
监管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03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