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0808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津市工业集中区示范小区建设明道一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
工程简介: |
工业集中区示范小区建设明道一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市工业集中区示范小区建设明道一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集发招[2016] 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融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交易编号:JSGC2017-0012.2 项目名称:津市工业集中区示范小区建设明道一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2.3 建设地点:津市明道社区2.4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绿化栽植及养护、种植土回填、太阳能路灯、道路拆除及修建、围墙及挡土墙砌筑、人行道铺设、安砌路缘石等。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2.6 质量要求:合格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8 招标范围:绿化栽植及养护、种植土回填、太阳能路灯、道路拆除及修建、围墙及挡土墙砌筑、人行道铺设、安砌路缘石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本项目控制价:1357177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下四个账户中任选一个): 1、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2、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3、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4、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工业集中区示范小区建设明道一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工业集中区示范小区建设明道一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02月10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3)请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17年 01月18日到2017年 0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sggzy.com)“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2月13日15时0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市纪委:0736-4240110;津市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电话: 0736- 423711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联系方式招标 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地 址:津市市工业集中区联 系 人:杨智君电 话:0736-4250315 |
报名期限: | 2017/1/18至 201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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