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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第三中学关于教学楼附属工程、主校区校园景观改造工程、初中教学区大门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的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1.1福安市第三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 1.1.2主校区校园景观改造工程。 1.1.3初中教学区大门改造工程。 1.2项目业主:福安市第三中学。 1.3项目地点:福安市穆阳镇东旭街45号。 1.4项目规模: 1.4.1福安市第三中学教学楼附属工程投资金额约90万元。 1.4.2主校区校园景观改造工程投资金额约60万元。 1.4.3初中教学区大门改造工程投资金额约30万元。 2.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 2.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布的乙级及以上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 2.3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4 因项目规模小,为便于核对,要求造价咨询机构须为福安市内注册的或在福安市设有分公司的。 2.5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被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3.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1公告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日。 3.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14:45至15:15。 3.3随机抽取中介服务机构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 3.4报名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图书馆一层)。 3.5委托单位联系人:林丛文,联系电话:153450366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林义光,联系电话:15959315933 4.随机选择方法 采取随机摇号抽取方法。 5.中介服务费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2002]房457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各项目财审价2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用为1000元;财审价20万元以上的按标准计算后,多出1000元的部分按八折优惠。 6.递交材料 报名时,参加报名人须持有效的企业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上述均要求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介服务承诺书,业主要求的其它材料。一个年度内再次报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福安三中 2017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