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泉眼岭乡玻璃城子村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HZB2017-01 一.招标条件 梨树县泉眼岭乡玻璃城子村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以吉水移基【2015】1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梨树县泉眼岭乡玻璃城子村绿化工程 2.2工程概况:绿化工程 2.3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2.5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2017年8月15日 2.6建设地点:玻璃城子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需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267号3楼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梨树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 地 址:梨树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公司:吉林省建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267号3楼310室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431-8166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