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南出口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7-002/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南出口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长双发改审批字[2013]235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造价咨询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南出口道路排水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2.2 服务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2.3 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7.3万元。 2.4 造价咨询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6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以及具有3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完成造价咨询1000万以上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所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9日至2017 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提供检察院所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5日下午13时,地点:长春市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学臣 电 话:0431-842106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六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 :0431-82879888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7年0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