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MSZB 2016-121 开标时间:2017-02-1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闽清县坂东水厂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厂区道路硬化、进厂道路硬化)(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MSZB 2016-1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水务坂东水厂工程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15〕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及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下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招标控制价4200280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坂东水厂园林绿化、厂区道路硬化、进厂道路硬化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20028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 2.8.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及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人员备案时,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市建委建筑业处发放《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信息核实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19 日至2017年 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西大路520号; 邮编:350800; 电 话:1390592333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ms-zb@163.com 电话:0591-87517287,传真:0591-87560944 联系人:小王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闽清县住建局 监督电话:0591—2237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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