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港枢纽水土保持效果和环境整洁,现进行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2017年度)水土保持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工程招标。
一、 项目名称:
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2017年度)水土保持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工程
二、 发包人名称及地点
发包人: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绿化工程三级以上资质,近两年内不少于两家合作单位的绿化工程相关业绩(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发包人查看)。
四、 项目实施内容及工程量
管理处指定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绿化养护及环境保洁工程。(具体区域、面积、施工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报价表)。
五、 工程期限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 报价须知
1、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保证金通过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原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
2、报价要求:投标人在报价表上填写综合单价、合价,盖章后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
七、 比价办法
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本次有效报价少于三家的,评选自行终止。
八、 工程结算及相关要求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人工、机械、养护、税金等所有完成合同工作量所需的全部费用)。
2、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方式为按季度进行支付:
根据不同季度工作量的大小,第一、四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第二、三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每次支付均需在已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进行,如有扣款发生的,将在相应季度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3、 在合同期内如因承包人养护不周造成草坪等死亡的,由承包人负责恢复合同要求,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 工程实施及养护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5、自公告之日至2017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船闸办公楼一楼基建办公室接受咨询、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价表、考察现场。
6、投标时间:2017年1月24日9:00-10:00期间接受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送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五楼507室,2017年1月24日10:10准时开标。
九、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承诺书、工程施工方案、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顾育勤 方彬
联系电话:0523-86689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