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〇一七年园林绿化(A包)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〇一七年园林绿化(A包)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PPP项目前期评估论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审定工作,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有经验的项目社会资本方,诚邀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〇一七年园林绿化(A包)PPP项目 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3、项目实施机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林业园林管理局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〇一七年园林绿化(A包)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共分为1个包。本项目包含4个片区的园林绿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园路及场地铺装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建筑工程、土方工程等,其中总建设规模59973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387.74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估算总投资/万元建设规模/平方米建设周期/月建设内容 1经九路(纬四南路-纬三路)新建2383.27200024道路全长120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两侧各30米绿化带 2纬四路(长春北路-经十路)新建2549.477702224道路全长1283.7米,道路规划红线40米,两侧各30米绿化带 3北京路北延水京城水体游园建设新建3581.071611524水面主题游园及配套设施亮化 4北京路北延北段带状游园新建1687443460024已建成3Km道路单侧已征迁范围内(80%)游园建设,土方清理、种植土回填、水系、植物、园路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分为4个片区,分别为新建经九路(纬四南路~纬三路)、新建纬四路(长春北路~经十路)、新建北京路北延水京城水体游园建设和新建北京路北延北段带状游园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5、合作内容 (1)项目融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25387.74万元(具体金额以政府审计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3.6%。其中,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约占股10%,出资额为600万元,社会资本约占股90%,出资额为5400万元。均为现金出资。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包含建设期、质保期及运营年限。建设期2年、运营年限8年,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营期,全生命周期为10年。 (3)项目采购标的及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资产可用性。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应结合项目涉及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因素进行报价。 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项目公司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付费方式获得其所投入的建设投资以及绿化养护服务费。政府购买服务的费用,由实施机构通过服务绩效考核的结果按年度付费,其中通过股份构成比例,股东获取相应收益,其中政府方可以通过让渡自身股份收益的形式减少年度支付费用。并取得“保本微利”。 (4)具体运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DBTO(设计-建设-移交-运营)运作方式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1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6.2申请人应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且申请人 需具备以下条件: 6.2.1主体要求 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该联合体需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6.2.2资质要求 1. 如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实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此时,联合体其他成员中须有一名具有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及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2.3财务要求: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法人实体或者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独立法人实体或者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申请人应提供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公告发出之日,申请人所获得的银行授信或贷款意向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2.4企业实力:2013年1月1日至今,投资或施工的园林绿化项目(包括BOT,BTO, ROT,DBFOT, BOO,BOOT等模式)合同额累计不少于3亿元(含3亿),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若提供PPP合同,则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表。其中,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 )必须有一项(项目包)1亿元(含1亿)以上投资或施工(包括BOT,BTO, ROT,DBFOT, BOO,BOOT等模式)的园林绿化项目(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主)。 6.2.5团队实力:申请人(独立法人实体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拟派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均需提供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③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符合项目管理资质要求. 如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拟派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③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符合项目管理资质要求. 6.2.6技术实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2.7企业信誉 申请人 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内企业无重大违法情况,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2.8其他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 6.2.9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经理)(正本中附,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资格预审的家数 (1)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为3家及以上。 (2)招标人不接受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项目采购投标。 9、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合格申请人数量。 10.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0.1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7年 1月20日至2017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件(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阳光绿岛小区2号楼1单元17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供资料 ①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⑤业绩(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⑥银行授信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3、联合体身份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0.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五副共六份,同时附 U盘一个)面送至乌鲁木齐北京路 217号盈科广场 A座 2楼 2010室。 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7年 2月 15日上午 11点,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时间(开标)为北京时间 2017年 2月 15日上午 11点。 资格预审地点为乌鲁木齐北京路 217号盈科广场 A座 2楼 2010室 1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wlmqcg.com.cn/index.jsp)通知公告栏内发布。 13、其他事项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林业园林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西街291号 联 系 人:张睿婧 联系电话:0991-3797108 邮 编:830000
采购代理单位: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阳光绿岛小区2号楼1单元1701室 联 系 人:蒋文辉 联系电话:13579807206 传 真:0991-4667540 邮 编:830000 201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