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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建设项目绿化、亮化、硬化及停车场等建设 辅助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JDZZD[2017]第021号 招标条件: 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建设项目绿化、亮化、硬化及停车场等建设辅助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经景发改审社会字[2016]52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付,招标人为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建设项目绿化、亮化、硬化及停车场等建设辅助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景东大道南侧(恒大名都正对面)。 4、工程规模:绿地、林荫式停车场、道路广场面积合计12808m2。 5、项目投资:约6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9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亮化、硬化、停车场等建设辅助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养护、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设计、施工均须提供);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7、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本行政区域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可不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施工方资质证书可提供彩色复印件)。 四、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网址 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止。开标时间:2017年2月9日14:00时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600元,开标现场提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879485881 招标人: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斐 联系电话:18979875801
招标人: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公章)
2017年1月18日
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建设项目绿化、亮化、硬化及停车场等建设 辅助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JDZZD[2017]第021号 招标条件: 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建设项目绿化、亮化、硬化及停车场等建设辅助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经景发改审社会字[2016]52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付,招标人为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景东游泳馆建设项目绿化、亮化、硬化及停车场等建设辅助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景东大道南侧(恒大名都正对面)。 4、工程规模:绿地、林荫式停车场、道路广场面积合计12808m2。 5、项目投资:约6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9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亮化、硬化、停车场等建设辅助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养护、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设计、施工均须提供);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7、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本行政区域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可不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施工方资质证书可提供彩色复印件)。 四、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网址 http://zbtb.jingdezhen.gov.cn(景德镇招标投标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止。开标时间:2017年2月9日14:00时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600元,开标现场提交。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879485881 招标人: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斐 联系电话:18979875801
招标人: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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