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德苑绿化调整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7-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德苑绿化调整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长春市朝阳公园内园林工程和喷灌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内; 2.3 计划工期: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4月30日,共计5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程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朝阳公园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张雷 电 话:159044121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11楼 联系人:徐宁 电话:0431-818152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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