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书、证件及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打印件无效,资质证书除外):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开标时新版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取消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必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彩色打印件无效)。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需提供江西省住建厅投标总备案单的原件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质备案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将证件(书)和材料原件另行装袋,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完毕,评标委员会不再接受增补材料,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人的《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一)。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 (7)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完成过类似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自2013年元月1日以来完成与招标人类似500万元以上的古建筑工程业绩,并提供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官方网站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三项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缺一不可。 (9)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10)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 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未提供齐全原件和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不满足要求)资格标投标文件所含内容不全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若投标人正处于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4、本工程投标报名费600元,现场缴纳,售后均不退。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为不记名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