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1000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南 | ||
工程名称: |
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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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HNWX-PY2017-003 一、招标条件 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项目编号为(濮发改投资【2017】26号),招标人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对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内容:一标段: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对中心城区内的绿地进行新建及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6座公园的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对中心城区内的绿地进行新建及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10条道路绿化新建工程,16个城市节点景观的改造提升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设计、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2.4、建设资金:自筹; 2.5、项目投资:约1.7亿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1)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2)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施工企业须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3.2.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出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单位出具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出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单位出具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业绩要求: 1、企业在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的园林景观或绿化类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一份; 2、企业在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的园林景观或绿化类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一份; 注:企业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可为同一份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 3.4.2 2014年1月1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企业经营权须有效,没有被处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净资产收益大于零,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并应委托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持以下资料原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进行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施工企业须另外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 注:(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需单位出具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5)企业在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的园林景观或绿化类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一份;企业在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的园林景观或绿化类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一份; 注:企业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可为同一份业绩;设计业绩以从相关公开网站上查询结果,网上查询页、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施工业绩以从相关公开网站上查询结果,网上查询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6)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若为联合体,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 (1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的企业所拟任的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更换,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投标人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1、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登记。 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赖女士 电 话:0393-66650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3933563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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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2/13至 2017/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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