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FQ20160412131项目名称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瑞兴路—通盛大道)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KFQ20160412131001001;标段名称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瑞兴路-通盛大道)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2月1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3月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瑞兴路-通盛大道)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瑞兴路-通盛大道)绿化工程施工 已由 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管(2016)124 号 。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人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约7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景观、绿化等(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 3 月至2017年12月,总工期210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 投标单位需具备条件: 投标单位需具备条件:投标单位在江浙沪地区自有苗圃基地300亩及以上 ; (7)项目负责人业绩:2014年2月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 2、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的中标公示网址以及相应中标公示页面的完整截图,否则业绩将不予认可。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本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工程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3、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的业绩及在江浙沪地区自有苗圃基地300亩及以上进行考察,若发现造假行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 A.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3 月 6 日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新开北路宏兴路南),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2017年 2 月 13 日到2017年 3 月 6 日 9:30止。 7、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8、评标办法 :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宣布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格式见第七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格式见第七章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纳税类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投标企业纳税类别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局纳税证明材料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承诺书
8投标单位需具备条件投标单位在江浙沪地区自有苗圃基地300亩及以上提供租赁合同或土地证原件 9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014年2 月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在江浙沪地区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1、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 2、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发布媒介上的中标公示网址以及相应中标公示页面的完整截图,否则业绩将不予认可。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 本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工程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10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2诚信承诺书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承诺书 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7年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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