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巩义市康店镇文明示范路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康店镇文明示范路3.4公里绿化工程 2.2招标编号:GYXHZX20170215号 2.3项目实施地点:巩义市康店镇黄河滩 2.4项目实施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养护内容:栽植大叶女贞567株,刺柏566株。 2.6养护期限: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 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未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康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592565343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 系 人:陈 工 电话:0371- 53651069 日 期:2017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