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和平县进修学校路口至阳明镇第三小学路段道路改造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和发改[2016]162号 批复单位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和平县教育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和平县进修学校路口至阳明镇第三小学路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第二次)招标公告
和平县进修学校路口至阳明镇第三小学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 [2016]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和平县进修学校路口至阳明镇第三小学路段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概况1、工程规模: 原道路扩建至5米,全长253.7米,路边加砌防护栏,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和财建[2016]预第413号)预算总造价为941741元。 2、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教育路五巷。 4、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 ①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1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河源市外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在2016年7月~2016年1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4、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相关执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17日至2017年0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楼)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投标报名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拟派本项目人员提供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 3、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可简写)、金额]或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若是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必须提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须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02月17日9:00至2017年02月23日16:30。 户 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帐 号:44001747402053001992 2、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5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东堤路国土局大楼十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平广播电视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p.hyggzy.com/)”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和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7068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和平县教育局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