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新城区临江分区中干渠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金婺新经【201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58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计人民币79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新城区临江分区;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7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分别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11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4日14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本月席位费(以开标月计)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附楼3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创新大厦10楼 地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1幢2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贾健美 联系电话:0579-82216378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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