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z-2017002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小额(园林绿化)工程,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新政办发〔2016〕67号“关于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新昌县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因第一次发包失败,决定对2017年度小额(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重新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小额(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入围单位数量为3家,若有效竞包人在四家或四家以上,入围企业三家。不足4家重新发包。 2、建设地点:新昌县沙溪镇。 3、竞包报价:竞包人必须在 8%—12%(含上、下限)有效范围内让利,否则否决其竞包。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筹。 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7、付款方式:具体按每个项目施工合同中规定。 8、其他事项:2017年度内该类型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确定,在入围的3家施工企业中产生,由发包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民主决策程序讨论确定。 二、竞包申请对象:须为注册地在新昌县内的企业,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发包资料文件,发包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1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三、申请(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①工程建设项目竞包申请书(可在本发包公告附件处下载);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③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园林绿化类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④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出具项目经理签字及竞包人盖章的证明)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必须是竞包人交易员或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竞包申请须由代理人随带身份证及“交易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无效处理。 四、申请(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一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30时),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请(报名)地点: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六、竞包保证金:本项目的竞包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竞包人必须在开标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竞包保证金(竞包保证金须通过竞包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新昌县沙溪镇财政办公室 开户银行:沙溪镇农商银行 账号:201000032012439 竞包保证金已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新昌县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处理。 七、发包会议时间:2017年2月24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0575-86270111裘小姐 0575-86189021赵先生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