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花开三镇景观改造提升代建项目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江岸区花开三镇景观改造提升代建项目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号:JACG20-1603264号要求,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岸区花开三镇景观改造提升代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LC-JA-FW-201726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花开三镇景观改造提升代建项目
(三)采购金额:预算价34.29万元,招标控制价31.4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花开三镇景观改造提升代建项目
(3) 类别:服务
(4) 用途:项目代建
(5) 数量: 1家
(6)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7) 采购金额:预算价34.29万元,招标控制价31.46万元
(8)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建设周期完成
2.竞标人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竞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③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竞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提供2014年1月至今类似代建项目业绩;
5、须提供近二年(2014、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竞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竞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 、下午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4号怡景大厦A座三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代表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报名审核: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网上打印的缴纳社保证明截图(并提供社保账号及密码进行查询);③类似代建项目合同;④2014及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⑤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税票)及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竞标人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均将被拒绝报名,信用查询通过且报名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
(二)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
(二)时间:2017年0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民防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一号
联 系 人:程昭猛
电 话:027-8273951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4号怡景大厦A座三楼
联 系 人:徐昉
电 话:13071298163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2739060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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