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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1346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已由             (嘉禾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嘉招核[2017]1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嘉禾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保护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 嘉禾县袁家镇小街田村  
2.3  工期要求: 150天(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不改变原有风貌,修旧如旧,达到文物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
2.5  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2.6  招标范围:本次保护修缮范围为对萧克故居整体落架整修,恢复建筑的完整和建康状态(1.台基地面2.屋顶瓦面3.墙体墙帽4.大木构架5.装饰装修6.松动移位墙基石归安)(具体详见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2  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湖南省文物局的备案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指定相关机构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已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含一年);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指定相关机构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省级(含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相关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4]71号文和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 年03月19日 17:00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投标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携本项目单位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在湖南省文物局的备案证明、责任工程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从业证书和本项目负责人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近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签署《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并领取《嘉禾县建设工程竞标备案登记表》,凭以上表格到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项目业主处报名,再到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以上报名资料扫描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6.2招标文件获取:合格报名人凭加盖嘉禾县住建局招标办备案红章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一套,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体育路6号(市建筑设计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6.3 报名时间:2017年02月22日~2017年0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6.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嘉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禾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5-664831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禾文物管理所 
地    址: 嘉禾县珠泉镇人民北路28号    
联 系 人: 彭礼斌     
电    话: 137865800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6号(市建筑设计院内)   
联   系   人:  曾荣    电 话:0735-2821989  18673511318

报名期限: 2017-2-22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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