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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1428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金沙湖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FNCG[2017]56号项目名称金沙湖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2月2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3月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金沙湖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7]56号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湖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金沙湖景区内; 
2.2工程规模:金沙湖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工程,工程位于金沙湖景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金沙湖景区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及养护管理。
2.3预算评审价: 170万元; 
2.4计划工期:20 日历天,养护期两年;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001金沙湖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金沙湖景区环湖北路片林种植及养护管理。预算评审价:170万元。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三级(含)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建造师(特别说明: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小型项目管理师和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7日8:30至2017年3月3日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大厅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10%。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
七.招标最高控制价 :170万元;
  八、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养护期满一年并且成活率达到100%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养护期满两年成活率达100%并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金沙湖                 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张可                      联 系 人: 曹步梅/徐真艳                  
电    话: 18861928066               电    话: 0515-87281985、897199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2 月24 日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和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年7月—— 2016年12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以下两种方法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为84%。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在阜宁县范围内进行招标的项目适用本规则,但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投标价格出现严重错误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1、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的;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出现大面积错误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为无效标处理。
4、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
5、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比较中,价格以“元”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以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准,如数据中的整数部分相同,小数部分出现偏差,不予扣分;
6、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依据评标办法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报价资料进行计算,报评标委员会确认。
四、技术标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标志的规定,对违反者应认定作无效标处理。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得分并列(或正负偏离值):投标人得分(或正负偏离值)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
八、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阜宁县公管办,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九、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无效。

报名期限: 2017-2-27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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