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扶贫搬迁社区西出口道路及延伸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ZBLY-1707-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潭头镇扶贫搬迁社区西出口道路及延伸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贫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的性质:改建 2.2工程建设地点:潭头镇社区西 2.3投资规模:约459.26万元 2.4资金来源:上级扶贫资金 2.5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 一标段:90天 二标段: 210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西出口道路工程 二标段:西出口道路延伸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 3.1.6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人); 3.1.7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 02 月 27 日至2017年 03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三楼报名。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领取。 4.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B证)、企业缴纳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4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03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栾川县文化路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881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兴华西路医药公司三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37900789 邮 箱:jinkegongcheng@126.com 2017年02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