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1475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宜发改审批[2013]572号。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745.7亩,总建筑面积约 20.64万平方米,包含座位数37692座的甲级体育场57256平方米,7952座的甲级体育馆27880平方米,1641座的乙级游泳馆26085平方米,2341座的乙级网羽中心20699平方米,409座的乙级射击馆15403平方米,半敞开地下车库30240平方米,观众疏散平台20088平方米,室外场地(田径训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网球场)以及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场馆区的景观工程建设。

2、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栽植养护、地面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管沟、园林小品及附属建筑等。

4、工 期:480日历天,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体育馆区域景观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1年后的成活率达到100%)。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至少牵头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副本原件)

2、投标人具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任一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某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所有成员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人具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持注册建造师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至少有一人具有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有一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最低数量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2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质检员和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成员方)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出具的《宜昌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登记信息截图(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自2014年1月1日(在建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或已竣工项目的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园或广场或其它市政公共景观绿化项目的施工业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9时30分至2017年3月24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 日上午 9:30 时。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2月2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三峡日报》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吴高 联系电话:0717-63899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 16 号金德瑞国际酒店 22 楼 

联 系 人:赵晶君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44






报名期限: 2017-2-282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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