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国道G106线佛冈县城北段扩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批复文号 佛发改(2014)200号和佛发改(2016)120号 批复单位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国道106线佛冈县城段扩建工程管理处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国道G106线佛冈县城北段扩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国道G106线佛冈县城北段扩建城市道路工程,已由佛发改(2014)200号和佛发改(2016)120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通过对投标人的企业信誉、企业资金、企业业绩和技术力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国道G106线佛冈县城北段扩建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二、建设地点:清远市佛冈县。项目起点位于国道G106线二七大桥南桥头(K2372+543),路线大致为东西方向,途经二七、三八,终点位于企岭村附近(K2378+122),与已扩建完成的县城企岭至吉田段相接。 三、项目概况:路线全长5.58公里,占用土地413.28亩(旧路350.3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路面上加铺沥青路面及城市道路配套部分的非机动车道及绿化等,路基土石方109523立方米、软土路基处理1.3公里、路面工程159373平方米、136.1米小桥4座、涵洞(加宽)30道、平面交叉67处、交通工程5.58公里;采用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结合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基宽度34米。 四、招标内容:本合同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施工总承包。 五、项目造价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6、投标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七、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栏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一式两份,单独递交;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7、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8、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其他资料(如现场踏勘证明等)。 以上2~9项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未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须用A4纸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且提供原件核对,新版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不需提供原件核对。)编制封面、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八、投标企业拟派授权委托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法人到场除外)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择优评分。 十、报名事宜: 公告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 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费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地址: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大楼2楼213)。 十一、踏勘现场:因本项目施工期间通行车辆多、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复杂,同时,施工路线较长,在施工期间,须同时保障施工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和通行车辆顺畅,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市政或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拟投入本项目的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须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由投标人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注: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联系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3828537288),并在报名时提供由招标人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注: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包括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人员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参加踏勘。 十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进场后,业主方支付给中标单位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合同价的15%;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95%时,支付合同价的10%。 工程交付使用后,剩余工程款(下称结算价余款)分四年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起计时间为自工程交付使用后一个日历年的年中支付,第一年内支付结算价余款的35%(日历年年中支付,例如2018年7月交付使用,则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9年1月),第二年内支付结算价余款的30%(日历年年中支付),第三年内支付结算价余款的25%(日历年年中支付),第四年内支付结算价余款的10%(日历年年中支付)。 利息计算的起点时间为完工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末开始计息。例如正常工期为2年完工交付使用,利息计算的起点时间为开工后2.5年开始计息,利率为3.5%。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网站登载。
招标单位:国道106线佛冈县城段扩建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3-4272107、138285372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33166、13556136716 2017年2月28日 发布人 彭先生 发布日期 2017-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