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狮森林公园改造项目 批复文号 乳发改字【2016】151号 批复单位 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狮森林公园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乳发改字【2016】151号 3、招标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狮森林公园改造项目 4、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等 6、招标项目规模:步行道、休息亭、园林景观绿化等。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金狮森林公园(金狮南路民中对面)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24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10、项目总投资:约1413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介绍信应单独递交,不装订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发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的施工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须已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来建筑企业诚信(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内,且法人授权委托人为登记备案表中驻韶负责人或驻韶技术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者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复印件编列入递交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内(原件备查)。 申请人须承诺在2015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岗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1466号文要求,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报建开始之日起将被广东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锁定,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解锁。已被锁定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在通过资格预审之前,各投标人身份为“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资格预审申报资料》编制要求如下: 4.1、编制基本要求: 4.1.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报资料》必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 4.1.2、“资格预审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格预审申请函” 必须加盖申请人的法人公章,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若法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的可由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 4.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放置于正本内,其余证书、证明材料均可放置复印件。申报资料每页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若未按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下第(4)~(16)条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证明等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注:身份证明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资格预审申报资料》编制内容要求 4.2.1、符合性审查部分编制内容要求 (1)、封面(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目录(应有连续页码); (3)、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他人时需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10)、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二)、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11)、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12)、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附件二)、专职安全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 (13)、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三); (14)、填写投标人廉政承诺书(附件四) (1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6)、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提供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来建筑企业诚信(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已在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的证明复印件。 (17)、投标人在2015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的证明,或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2.2、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编制、排列: 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必须按本公告“附件五:资格预审评审表”中的“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所写明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制、排列。 5、特别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报资料》通过“符合性文件审查”的,才可进入“企业实绩证明文件审查”。 (2)、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中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在资格预审评审会时必须携带原件核查。企业实绩证明文件中所要求的证书、证明等,资格预审评审会时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则其相应部分不计分。 (3)、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实绩证明和项目经理业绩文件审查”中所要求的所有获奖证书均以发证时间为准;同类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签证时间为准,签证时间不一致而且跨年度的,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为依据,不能提供依据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4)、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多于5家并少于13家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13家时,由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附件五:资格预审评审表》通过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择优选取13家合格的申请人作为最后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2家及以上同分时,按“1~4”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入围;如再出现同分时,则比较第“1”项得分,高分者入围;如再出现同分时,则比较第“2”项得分,高分者入围;依此类推。如出现2家或以上从第“1”项至最后一项得分均相同者,则抽签入围。 (5)、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以便资格预审小组做出正确的评定。招标人保留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或要求澄清的权利,如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项的,其资格预审不通过。 (1)、申报资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 (2)、申报资料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装订、盖章、签名的;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准时参加资格预审评审会的; (4)、申请人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的若未能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核查的; (5)、申请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未能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核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原件核查的;专职安全员未能提交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核查的;人员有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6)、申请人企业资质证书无效或不合法; (7)、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或不合法或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 (8)、申报资料填写内容涂改而不加盖校对章的; (9)、申报资料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未提供投标人廉政承诺书的; (10)、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未能提供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外来建筑企业诚信(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的;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已在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的证明原件的; (11)投标人未提供在2015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或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的证明、或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1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能当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核查的;或告知函不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的; (1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或资格审查委员会主持人员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招标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申请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证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8、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会结束时即当场宣布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名单。 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为投标人,即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施工图纸费8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10、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 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②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sgjyzx.com) ③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④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ruyuan.gov.cn)
1公告时间 2017年2月28日 至 2017年3月6日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3月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3资格评审会及资格审查申报资料递交时间、地点2017年 3月7日,下午14:30~16:00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4资格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7年3月7日,下午16:30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5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后即进行技术交底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6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7书面(或传真)招标质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17年3月16日,下午17:00前 如有疑问,在上述时间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8书面(或传真)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17年3月20日,上午12:00截止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9:30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10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 3 月 28日,上午9:30 乳源县城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源分中心 11招标人、联系方法招标人: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工、马工、陈工 电话:0751-5362301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蒋工 电话:0751-8846118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发布人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2-28<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 |